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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專區

  • 誠徵兼任華語教師
  • 誠徵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  • 語言中心誠徵專任(案)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  • 誠徵兼任西班牙語教師
  • 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專任助理1名
  • 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專任助理1名
  • 誠徵專任(案)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  • 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專任助理1名
  •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誠徵專案華語教師乙名

誠徵兼任華語教師

應徵條件:
  • 具華語文教學研究所碩士(含)以上學歷
  • 曾於大學教授華語課程滿三年,累計時數2500小時(含)以上
  • 曾於海外大學擔任華語教師並至少授課一年
  • 具有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之教學經驗尤佳
  • 依規定給付鐘點費
擬聘日期:自113年8月1日起

申請文件(請提供電子檔及紙本資料):
*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(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)
* 中、英文履歷(中文履歷有制式表格,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填寫)
* 中、英文自傳
*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
* 代表作或著作或論文封面、目錄(至少一件)。
以上文件為必備文件,缺件恕不考慮!!
以下文件可後補。

* 二位(含)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
*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)
* 教學經歷含時數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
收件截止:113/3/29
電子檔請寄:cassie@cc.ncu.edu.tw
收件地址: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
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)
若有問題請洽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
 
檢核表及履歷表

誠徵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
應徵條件:
  • 須具英語教學、應用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  • 具國外大學全英語授課經驗和/或曾任EMI師資培訓者優先錄用。
  • 有豐富教學經驗,曾在四年制大學院校任教相關課程尤佳。
  • 受聘者除按本校規定鐘點授課,並須參與本校雙語學習計畫之EMI教師培訓與支援工作,以及規劃和執行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。
  • 主要教授大一英文、EAP及ESP等課程,須參與大一英文統一期末試題命題審題,與核心教材評估、意見回饋等事宜。

聘期時間:自113年8月1日起。

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3月5日(以郵戳為憑)

申請文件:
*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(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)
* 中、英文履歷(中文履歷有制式表格,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填寫)
* 中、英文自傳

*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
* 博士論文、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抽印本

以上文件為必備文件,缺件恕不考慮!!
以下文件,若來不及,可後補。
* 二位(含)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
*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)
* 教學經歷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* 教師證書影本(若無則免)



上述應徵文件可以電子檔傳送或郵寄紙本至本中心
電子檔請寄:cassie@cc.ncu.edu.tw
紙本收件地址: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
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)
合則約談,恕不退件。
若有問題請洽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
 
檢核表及履歷

語言中心誠徵專任(案)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
應徵條件:
  • 須具英語教學、應用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  • 具國外大學全英語授課經驗和/或曾任EMI師資培訓者優先錄用。
  • 有豐富教學經驗,曾在四年制大學院校任教相關課程尤佳。
  • 受聘者除按本校規定鐘點授課,並須參與本校雙語學習計畫之EMI教師培訓與支援工作,以及規劃和執行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。
  • 主要教授大一英文、EAP及ESP等課程,須參與大一英文統一期末試題命題審題,與核心教材評估、意見回饋等事宜。

聘期時間:自113年8月1日起。

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2月3日(紙本以郵戳為憑)

申請文件:
*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(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)
* 中、英文履歷 (中文履歷有制式表格,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填寫)
* 中、英文自傳

*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
* 博士論文、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抽印本

以上文件為必備文件,缺件恕不考慮!!
以下文件,若來不及,可後補。

* 二位(含)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
*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)
* 教學經歷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* 教師證書影本(若無則免)


上述應徵文件可以電子檔傳送或郵寄紙本至本中心(二擇一)
電子檔請寄:cassie@cc.ncu.edu.tw
紙本收件地址: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
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)
若有問題請洽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

(為保護個人資料,所有應徵文件均於該次徵才活動結束後銷毀,不會留存。)

 
檢核表及履歷表

誠徵兼任西班牙語教師

徵條件:須具西班牙語教學相關領域碩士(含)以上學歷並具備教育相關領域碩士(含)以上學歷,具教學經驗尤佳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依據本校規定,非相關領域學歷不得聘用。
聘期時程:自113年8月1日起聘。
申請文件:
  • 中文及西班牙文履歷各一份
       (中文履歷請使用本中心制式表格,西語履歷格式不限)
     (學經歷請註明西元起迄年、月,經歷請註明專、兼任)
  • 自傳(中文及英、西班牙文各一份,格式不限)
  •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  •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課程說明)
  • 教學經歷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以上為必交文件
以下可面試當日補交
  •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
  • 推薦信函(至少一封)
  • 代表作或著作目錄(至少一件)
  • 教師證書影本(若無則免)

需要認證之文件,若來不及可先繳交尚未認證之版本,之後再補件
收件地址:320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黃小姐收
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。
合則約談,恕不退件。
(為保護個人資料,所有履歷文件均於該次徵才活動結束後銷毀,不會留存。)
若有問題請洽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
檢核表及履歷

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專任助理1名

【工作內容】
  1. 協助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執行、預算核銷、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撰寫。
  2. 協助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行政事務,處理計畫相關事宜。
  3. 擔任辦公室同仁之指定代理人,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【徵求條件】
  1. 具學士/碩士學歷,英文口語及書信能力佳。
  2. 擅長公文撰寫、簡報製作、電腦文書處理及海報文宣設計。
  3. 處理事務細心耐心、認真負責、態度主動積極、與團隊相處融洽。
  4. 具學校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。
  5. 可立即上班者。
【工作時間】
週休二日,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。
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,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
【薪資範圍】
依國立中央大學報酬標準。
勞健保及勞退金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
【截止日期】
即日起至112年9月12日止

【應徵方式】
  1. 請於112年9月12日前至指定網址(https://app.hrda.pro/s/i/rQqCFG)填寫報名資料,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,完成第一階段雲端錄影面試 (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),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%(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)
  2.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(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):
    1. 中英文履歷
    2. 中英文自傳
    3. 最高學(經)歷畢業證書影本
    4.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
    5. 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。
聯絡人:(03)4227151分機33818,黃小姐。
備註: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
 

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專任助理1名

徵求條件:1、具學士/碩士學歷。
2、擅長公文撰寫、簡報製作、電腦文書處理及海報與文宣設計。
3、主動積極,並具獨立思考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等能力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、具專案計畫執行經驗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、英語溝通能力佳者為優。
工作內容:1、辦理中心工作會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協助執行工作坊、講座及分享會。
3、協助安排EMI教師和EMI助教教育訓練/受訓課程。
4、採購及核銷事宜。
5、協助統整計畫及成果報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、大一英文演習課助教與工讀生聘任及教育訓練相關之行政事務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7、其他計畫相關事務。
工作待遇:1、依國立中央大學報酬標準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勞健保及勞退金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工作時間:1、週休二日,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。
2、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,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
聘期時間: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,期滿績效優良者可續一年一聘。
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6月20日

應徵方式:
1、請於112年6月20日下午5時前至指定網址
https://app.hrda.pro/s/i/JEAsU2     

      填寫報名資料,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,完成第一階段雲端錄影面試(手
     機或電腦均可使用),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%(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)
2、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(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):
      (1)中英文履歷

      (2)中英文自傳。
      (3)最高學(經)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      (4)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。

      (5)英檢證書和/或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。
聯絡人:(03)4227151分機33818,黃小姐。
備註: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
 

誠徵專任(案)助理教授(含)以上英語教師


應徵條件:
  • 須具英語教學、應用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  • 具國外大學全英語授課經驗和/或曾任EMI師資培訓者優先錄用。
  • 有豐富教學經驗,曾在四年制大學院校任教相關課程尤佳。
  • 受聘者除按本校規定鐘點授課,並須參與本校雙語學習計畫之EMI教師培訓與支援工作,以及規劃和執行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。
  • 主要教授大一英文、EAP及ESP等課程,須參與大一英文統一期末試題命題審題,與核心教材評估、意見回饋等事宜。

聘期時間:自113年2月1日起。


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(以郵戳為憑)

申請文件:
*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(請於下方附件連結下載)
* 中、英文履歷(中文履歷有制式表格,請於下方附件連結下載填寫)
* 中、英文自傳

*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
*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
* 博士論文、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抽印本

以上文件為必備文件,缺件恕不考慮!!
以下文件,若來不及,可後補。
* 二位(含)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
*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)
* 教學經歷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* 教師證書影本(若無則免)



上述應徵文件可以電子檔傳送或郵寄紙本至本中心
電子檔請寄:cassie@cc.ncu.edu.tw
紙本收件地址: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
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)
合則約談,恕不退件。
若有問題請洽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

 
檢核表及履歷

【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】 誠徵專任助理1名

徵求條件:
1、具學士/碩士學歷。
2、英文口語及書信能力佳。
3、擅長公文撰寫、簡報製作、電腦文書處理及海報與文宣設計。
4、主動積極,並具獨立思考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等能力。
5、具專案計畫執行經驗。

工作內容:
1、辦理中心工作會議。
2、協助執行工作坊、講座及分享會。
3、協助安排EMI教師和EMI助教教育訓練/受訓課程。
4、採購及核銷事宜。
5、協助統整計畫及成果報告。
6、大一英文演習課助教與工讀生聘任及教育訓練相關之行政事務。
7、其他計畫相關事務。

工作待遇:
1、依國立中央大學報酬標準。
2、勞健保及勞退金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
工作時間:
1、週休二日,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。
2、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,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
聘期時間: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,期滿績效優良者可續一年一聘。

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2月14日止。

應徵方式:
1、請於112年2月14日下午5時前至指定網址 https://app.hrda.pro/s/i/4W050M  填寫報名資料,
      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雲端錄影面試(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),
      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%(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)
2、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(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):
      (1)中英文履歷
      (2)中英文自傳。
      (3)最高學(經)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      (4)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。
      (5)英檢證書和/或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。

聯絡人:(03)4227151分機33818,黃小姐。

備註: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
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誠徵專案華語教師乙名

應徵條件:

 
  1. 須具華語文、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  2. 須教授各級華語課程和華語文教學專業學分學程課程。
  3. 須協助推廣教育華語課程管理、華語教師職前和在職教育訓練。
  4. 具有華語課程或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之豐富教學經驗尤佳。
  5. 受聘者除按本校規定鐘點授課,並須參與規劃及執行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。
 

擬聘日期:

自2023年2月1日起
 

申請文件:

請提供電子檔及紙本資料,以下文件為必備文件,缺件恕不考慮!!
 
  •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(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)
  • 中、英文履歷(中文履歷有制式表格,請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填寫) 
  • 中、英文自傳
  • 在學期間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 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(國外學歷者需檢附經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) 
  •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出境證明(國外學歷者) 
  • 博士論文、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抽印本

以下文件可後補。
  • 二位(含)以上的推薦人之聯絡電話和email資訊
  • 教學經驗相關資料(含至少二門課程之課程說明) 
  • 教學經歷佐證資料(國外經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 
  • 教師證書影本
 

收件截止:2022年9月11日
電子檔請寄:cassie@cc.ncu.edu.tw 
收件地址: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 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)
若有問題請洽:(03)4227151#33818黃小姐。
 
檢核表及履歷表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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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ncu3800@nc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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